新华社权威快报丨转需!部分“国四”车也纳入以旧换新政策啦

  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

  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

  1月17日发布

  补贴扩围!

  在此前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

  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新车进行补贴的基础上

  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

  纳入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围

  自2025年1月1日起

  对报废2012年6月30日(含当日、下同)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

  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

  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

  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

  补贴2万元

  对报废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.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

  补贴1.5万元

 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

  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

  消费者可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

  或“汽车以旧换新”小程序

  填报个人身份信息等提交补贴申请

  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《机动车注销证明》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》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4类证明

  均应自2025年1月1日起取得

  做好跨年度政策衔接

  对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

  仅部分取得4类证明

  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4类证明的个人消费者

  可纳入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政策支持范围

  记者:谢希瑶、唐诗凝

  设计:胡戈

  国内部出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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